东盟头条金边电 4月28日,柬埔寨新闻部呼吁所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媒体,积极配合防止和制止未经柬埔寨卫生部许可的传统药品和各类药品广告的传播,共同维护公民利益和公共卫生,减少因使用来源不明药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早在4月11日,柬埔寨新闻部就已发布一份正式信函,要求各类媒体立即停止宣传名为“CALCUTIL”的药品广告,并删除此前已发布的关于该产品以及其他未经卫生部许可药品的相关内容。
柬埔寨新闻部特别强调,所有药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严格核查注册编号,确保药品已获得柬埔寨卫生部的合法批准。柬埔寨卫生部指出,过去曾有未经批准擅自销售“CALCUTIL”及其他药品的情况,且这些药品广告含有夸张或误导性内容,可能严重危害公众健康。
根据柬埔寨于2010年颁布的药品政策,药品广告与宣传活动必须遵循高标准的专业操守,并严格遵守药品相关法律及监管标准。
根据柬埔寨《药品管理法修正案》的新增条款,第八条规定所有药品的商业推广行为必须事先获得卫生部的许可;而新增第十条则规定,任何人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杂志、报纸、传单、研讨会或以其他形式传播未经许可的药品及化妆品广告,将被处以100万至500万瑞尔(约合250至1250美元)的罚款。
柬埔寨新闻部强调,假药、劣质药品及非法仿冒产品对国家社会与人民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不仅威胁消费者健康与生命,还容易削弱公众对卫生系统的信任,影响消费者对本地产品的信心,进而波及国家经济及人民家庭经济。
图片来源:柬埔寨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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