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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法院裁定《跨国引渡法》不违规 电诈园头目佘智江可引渡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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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头条电  全球最大的电诈园——缅甸妙瓦底亚太城创办人佘智江,在泰国被关押,中国已联系引渡,但他提出上诉,称《跨国引渡法》(2008年)违反泰国宪法。 10月22日,泰国宪法法院召开会议,一致裁定《跨国引渡法》不违宪,将继续进行佘智江被引渡回中国的程序。泰国宪法法院进一步指出,相关条款也确保了引渡程序的合法性、透明性,并接受司法监督,从而保障了程序的正当性。

据公开资料显示,佘智江1982年出生于中国湖南邵阳,后辗转至桂林。他曾赴菲律宾从事网络赌博,旗下项目包括位于马尼拉的“亚太水疗”。

佘智江因早年在菲律宾开设非法彩票业务,于2014年被山东省某法院定罪,尽管他未到场,但同案八名疑犯被重判。自此,他一直被中国列为逃犯。

2021年5月21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政府请求,对佘智江发布了红色通缉令。通缉令指控其自2018年以来经营网络赌博平台、实施诈骗及网络犯罪,非法获利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022年8月12日,佘智江在泰国被捕,随后被关押在曼谷中央监狱。

2023年5月25日,泰国刑事法院已根据中国政府的正式请求,裁定将佘智江引渡回中国受审。然而,佘智江针对此引渡决定提出上诉,质疑作为引渡法律依据的《跨国引渡法》(2008年)的合宪性。

图片来源: mgronline

编辑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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