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电 新加坡一男子通过线上平台结识13岁少女并实施强奸,6月9日被判处八年九个月监禁及鞭刑六下。

图片来源:海峡时报
据海峡时报消息,28岁的被告凯文·陈嘉发(音译)当日对一项强奸指控表示认罪,另三项类似指控在量刑时一并考虑。案发时,被告25岁。
据检方陈述,被告与受害人于2023年5月通过一款在线视频会议平台相识,对话很快涉及性内容,随后转移至社交平台Telegram继续聊天,并讨论见面发生性关系。2023年6月,两人在被害人家附近的组屋楼梯间夜间见面,两人发生性关系后离开。
次月,被告将受害人接到自己家中发生性关系,随后叫车送其回家。两天后,受害人母亲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调查确认被告身份,于2023年8月10日将其逮捕。
检方指出,被告的行为“绝非年轻人的轻率之举”,判决必须充分体现威慑。根据新加坡法律,与14岁以下少女发生性行为,无论是否获得对方同意,最高可处2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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