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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BAM正式落地,中国对欧出口企业面临碳合规供应链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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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预测,CBAM的申报细则或许会调整,但欧盟借此维护地缘经济利益、重塑全球供应链规则的政策初衷不会改变。因此,对出口企业而言,观望不是长久之计。
















01

团结奋进精准赋能促发展

这份欧盟合规表单,要求国内供应商完整披露产品全链条嵌入碳排放数据,涵盖原材料产地、生产能耗总量、上游物料自带碳排放等关键信息。从法规层面来看,欧盟进口商是CBAM项下法定申报与证书清缴的责任主体,但进口商普遍不具备独立核算产品碳排放量的能力,只能逐级向上游供应链索要产品、原料及生产环节的碳排放数据。在此机制下,碳数据合规压力层层传导,最终落到国内生产加工厂与外贸企业身上。

这也意味着,CBAM落地后,中国对欧出口企业遭遇的首轮核心挑战,并非单纯的合规成本上涨,而是能否搭建起一套获得欧盟市场认可的碳合规体系,精准核算、如实申报产品原材料、零部件及生产工序中隐藏的全部碳排放数据。

南京壹碳数科副总经理李传友向FT中文网表示,现阶段国内出口企业积极应对CBAM的核心诉求,核心是守住欧盟存量市场与核心客户资源。一旦丢失欧洲市场份额,后续重新搭建贸易合作体系、修复客户关系的成本将居高不下,企业得不偿失。

近两年来,深耕长三角区域的碳咨询从业者朱庆轩,接待了大量临时求助的出口工厂及外贸企业。这些企业的普遍焦虑,主要源于欧洲客户的紧迫催办,企业普遍困惑于三大核心问题:具体需要填报哪些碳数据、数据的合法采集渠道、欧盟认可的标准提交格式。

事实上,碳合规的混乱局面并非仅存在于中国供应商端。朱庆轩调研发现,多数欧盟进口商对CBAM政策细则同样认知模糊,并不清晰数据上报、核查、费用缴纳的完整时间节点。部分进口商直接将其他国家供应商的合规报告转发给中国企业作为参考,还有不少采购方误判政策时效,认为2026年就需完成全套CBAM认证工作,盲目催促国内供应商提前提交数据,进一步加剧了国内企业的合规困惑与操作混乱。





CBAM压力分层显现,

高碳品类企业成承压主体

并非所有对欧出口企业都会即刻受到CBAM政策冲击。根据欧盟委员会划定的监管范围,现阶段CBAM仅覆盖钢铁、铝材、水泥、化肥、电力、氢能等高耗能高碳品类及部分下游衍生产品。同时,欧盟设置了年度50吨的进口豁免门槛,进口量低于该标准的欧盟采购商,可免除全部CBAM合规义务。

由此可见,真正直面政策压力的,是长期大批量进口高碳产品的欧洲采购企业,以及为其供货的全球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国内主营高碳品类出口的加工厂与贸易商首当其冲。

在此前的政策过渡期内,欧盟进口商仅需履行季度数据申报义务,如实填报进口产品的嵌入碳排放量即可,无需采购和清缴CBAM合规证书。而2026年正式实施后,CBAM政策从单纯的“数据申报阶段”迈入“成本核算落地阶段”,进口商不仅要精准上报进口商品碳排放数据,还需按照核定排放量,足额采购并清缴对应数量的CBAM证书,实质性碳成本正式落地。

政策落地后,国内供应商的核心困境愈发凸显:合规所需的精准碳排放数据如何获取?若无法采集真实生产数据,又该遵循何种官方口径完成申报?

金融科技企业Smartesg创始人、首席执行官,原标普亚太董事、CDP大中华区首席代表张译戈指出,相较于基础申报流程,搭建适配CBAM规则的精细化碳数据管理体系,是国内企业面临的核心难点。多数企业过往积累的碳数据,多聚焦于企业整体、生产设施或ESG披露层面,而CBAM针对性要求核算单批次对欧出口产品的精准嵌入碳排放量,数据颗粒度与核算维度完全不同。


数据缺口在哪里

CBAM框架下,进口商申报的核心指标是产品“嵌入排放”,该核算口径与国内ESG报告通用的范围一、范围二、范围三排放分类体系并不兼容。其中,范围一指企业生产环节燃料燃烧、工艺排放等直接碳排放;范围二指外购电力、热力产生的间接碳排放;范围三则涵盖整条价值链的上下游间接排放。

而CBAM的核算逻辑,是针对单一品类进口产品的全生产流程嵌入碳排放,核算边界依据细分行业标准划定,主要包含生产直接排放,同时根据行业特性纳入部分间接排放及上游原材料自带的前置碳排放。对于钢铁、铝材等结构复杂的工业产品,上游原材料冶炼环节的碳排放,直接决定了终端产品的整体碳排放量。

李传友分析称,这正是国内中小加工企业与外贸商的核心短板。以金属加工行业为例,终端产品的核心碳排放源自上游钢材、铝材的冶炼环节,而非加工厂自身的生产工序,这部分排放既不发生在加工厂厂区,也不受下游加工企业管控。

相较而言,企业自身生产加工的能耗数据易于统计溯源,依托生产台账、财务能耗记录,即可精准核算本厂工序的碳排放情况。真正的行业痛点集中在上游供应链:国内中小加工企业普遍未建立原材料批次溯源体系,无法精准记录每批产品所用钢材、铝锭的生产厂家、炉号、批次信息;即便能够锁定采购来源,也难以从上游原材料企业获取适配CBAM口径的精准碳排放数据。

钢铁、铝业等高碳行业的核心碳数据,基本掌握在头部原材料生产企业手中。中小加工企业议价能力薄弱,无法强制上游供应商提供精细化、标准化的碳数据。过往国际贸易中,产品质量、报价、交付周期是核心交易指标,而如今,合规可查的碳数据已然成为跨境贸易的新增准入条件。

针对企业碳数据缺失的情况,CBAM规则设置了兜底方案,即启用欧盟统一设定的碳排放默认值完成申报。但这套原本用于应急补报的机制,已然演变为全新的跨境成本竞争规则:默认碳排放数值越高,申报的产品排放量越高,欧盟进口商所需缴纳的CBAM碳成本就越高,产品在欧洲市场的价格竞争力随之大幅下降。

数据测算显示,以一吨紧固件产品为例,在碳价、产品质量一致的前提下,套用不同国家的欧盟默认值核算成本,中国产品CBAM成本约318欧元/吨,越南产品为145欧元/吨,印尼产品仅68欧元/吨。这意味着,即便国内企业完成基础合规申报,也会因偏高的默认碳数值,在欧洲市场的成本竞争中处于天然劣势。

张译戈观察到,为适配海外新规、降低碳合规成本,国内头部国际化企业已率先调整内部治理架构,针对不同海外市场的碳合规要求实行差异化管理,尤其在欧洲布局生产基地的企业,已初步完成适配调整。

即便企业从2026年即刻启动数据归集工作,中下游加工企业与上游原材料企业之间仍存在明显的时间错配问题。CBAM实行“当年出口、次年清缴、跨年核验”的运行规则,2026年出口欧盟的货物,需待2027年才能完成官方最终核验与确权。

“目前国内钢铁企业仍处于摸索CBAM规则的阶段,单批次产品的碳数据核算工作大概率要持续到2026年底。”李传友分析,上游原材料企业完成碳数据核算、传导至下游加工厂,再由加工厂整合自身能耗数据完成终端产品碳排放核算,最快也要到2027年三四月份。这也导致2026年CBAM正式运行初期,国内多数对欧出口企业将处于“边出货、边补数据、边等细则落地”的被动状态。


政策细则存不确定性

企业观望情绪凸显

欧盟CBAM部分执行细则的模糊性,进一步放大了国内出口企业的合规压力。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2026年4月发布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政策进展与前瞻》报告指出,关于第三国已支付碳价的抵扣规则、国际碳信用的抵扣资质与核算方式等核心问题,欧盟尚未出台明确落地细则,导致国内企业初期合规风险居高不下。

2026年5月,欧盟发布相关实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在扣除免费配额等前提下,认可第三国企业已实际支付的碳价,但具体折算标准、核算细节仍未落地。政策的不确定性,让国内部分出口企业选择观望,甚至主动放缓对欧出口节奏。多数企业预判,欧盟进口商同样面临数据断链、核查资源不足的困境,欧盟或在执行层面出台技术性宽松政策,适度放宽刚性合规要求。

但在张译戈看来,观望策略不具备可持续性。全球低碳减排已是大势所趋,CBAM的具体申报条款虽有优化空间,但欧盟依托绿色新政推动工业低碳升级、重塑全球绿色供应链的核心导向不会改变,低碳转型仍是出口企业的必经之路。


中外碳体系错位

中企碳数据难获欧盟认可

CBAM机制的核心目的是防范“碳泄漏”。欧盟方面认为,本土企业需承担高额碳市场成本,而进口产品此前无同等碳约束,CBAM可让进口商品与欧盟本土产品承担对等的碳成本。但从贸易伙伴视角来看,该机制本质是欧盟将自身规则向外延伸,强制域外生产主体适配其碳核算标准,企业的低碳价值能否被认可,不取决于实际减排成效,而取决于是否拥有欧盟认证的合规数据。

这也是国内企业适配CBAM的最大壁垒。近年来,国内全国碳市场持续扩容,高耗能企业普遍通过节能改造、采购绿电、履约碳配额等方式降低排放、承担碳成本,但这类国内低碳投入,大多无法直接获得CBAM的抵扣认可。

牛津能源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清华天工智库中心特聘研究员秦炎解释道,欧盟抵扣第三国碳成本的核心标准是“有效支付碳价”,只有通过碳税、碳市场履约等方式实际支出、可量化且未被减免抵消的碳成本,才有资格申请CBAM抵扣。企业开展的节能改造、绿电替代等低碳举措,不属于欧盟认定的直接碳价支出,无法自动获得合规抵扣资质,必须转化为欧盟认可的标准化证明材料方可生效。

口径差异是另一重核心壁垒。国内碳市场以企业、生产设施为单位核算整体排放量,而CBAM聚焦单产品、单批次货物的嵌入碳排放,工厂整体排放数据无法自动拆分至具体产品、工序或出口批次。企业过往积累的碳数据,均需重新分摊核算、整理填报、合规核查,适配欧盟标准。

朱庆轩表示,国内虽已出台多项产品碳足迹、温室气体盘查标准,且多数参考ISO 14067等国际规范,但国内标准与CBAM规则之间尚未建立稳定的转换互认机制。企业即便完成国内口径的合规盘查,出口欧盟时仍需按照欧盟要求,重新界定核算边界、更新排放因子、补充合规材料,完成二次适配。

当前,企业是应对CBAM合规压力的唯一主体。我国明确反对CBAM机制,认定其违背WTO贸易规则,因此国内暂无统一、清晰、可落地的官方应对框架。企业仅能参考贸促会、行业协会发布的原则性指导文件,无法解决数据边界界定、核算方法适配、抵扣依据认定等实操难题,所有合规适配工作均需企业自主对标欧盟规则完成。

针对当下行业现状,李传友建议,多数出口企业应优先完成基础合规工作,精准核算产品碳排放实测数据,保住欧洲订单与市场份额,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进长效低碳改造,实现可持续绿色发展。


碳数据重构供应链

行业企业分化加剧


在CBAM规则下,碳数据成为全新的供应链竞争筹码。欧盟进口商的采购成本,直接由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碳排放实测数据决定;而国内中下游出口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深受上游原材料碳强度影响。

以金属加工行业为例,终端产品的碳排放水平不仅取决于自身生产工艺,更核心取决于钢、铝等核心原材料的碳排放量。但目前国内原材料市场碳数据透明度极低,加工企业无法精准甄别不同供应商原材料的碳强度高低。同时,企业采购决策需兼顾产品性能、价格、低碳指标,不可能单纯为了降碳牺牲产品品质或承担超额采购成本。但在产品质量、报价持平的前提下,能够提供透明、低碳、欧盟认可碳数据的供应商,将显著抢占市场优势。

针对行业碳数据不透明的痛点,多家专业咨询机构搭建量化碳指标体系,助力出口企业甄别优质低碳供应商、优化采购策略、重构低碳供应链体系。

这场合规变革将加速行业两极分化。无法提供可核查的范围三碳排放数据的企业,不仅要承担更高的CBAM合规成本,还会在客户报价、供应商筛选中持续处于劣势。李传友预判,中小型外贸贸易商、来料加工工厂将承受最大冲击。以江浙沪地区中小加工企业为例,上游议价能力薄弱,无法倒逼原材料企业降价或提供精细化碳数据;下游面对欧洲客户与贸易商,又难以转嫁新增碳合规成本,利润空间被持续压缩。

iGDP报告作者刘雪野补充道,CBAM的覆盖范围将持续向下游延伸。欧盟2025年底发布的法规提案明确,计划将更多高钢铝含量的下游工业品纳入监管范围。政策落地后,国内对欧出口的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家电等品类,将直接面临碳数据合规与供应链低碳管理的双重压力。

叠加2026至2034年欧盟碳市场免费配额逐年削减的政策,出口企业的碳合规成本将呈逐年递增趋势。不难看出,CBAM并非一次性合规任务,而是将长期嵌入企业采购、报价、核算、客户合作全流程的贸易新规则,要求企业同步适配中欧两地的政策法规体系。

不过,绿色贸易规则并非由欧盟单方面主导。张译戈表示,我国在新能源、储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具备全球竞争优势,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行业龙头,已深度参与全球绿色标准制定,掌握一定行业话语权。同时,国内企业依托“电池护照”等数字化工具,将海外绿色贸易壁垒转化为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出适配中国出海企业的绿色服务体系。“随着国内企业主动适配全球低碳规则、搭建全生命周期碳管理体系,CBAM带来的挑战终将转化为中国制造业出海的全新机遇。”

(原文: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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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九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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