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8月12日电 经老挝越南迂回抵香港走私香烟,两名中国内地旅客双双被判监禁十个月。
据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8月12日消息,两名入境航空旅客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违反香港《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于8月12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同被判处监禁十个月。

香港海关进行特别执法行动以打击航空旅客走私香烟,并于8月11日在香港国际机场先后拘捕两名从老挝万象经越南河内抵港的48岁和39岁内地男旅客。海关人员在他们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共约19万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85万港元,应课税值约62.7万港元。

香港关海欢迎裁决,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香港海关提醒市民及旅客,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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