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金边9月2日电 柬埔寨劳工和职业培训部8月31日发布通知,要求境内依法适用《劳动法》的企业、公司和工厂,如计划在2027年使用外国劳工,应于2026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外国劳工集中管理系统 fwcms.mlvt.gov.kh 提交外国劳工使用许可申请。

根据通知,相关企业须登录外国劳工集中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对于在2026年11月30日之后新开业、且有外国劳工使用需求的企业、公司和工厂,可在正式运营后立即提出申请。
柬埔寨劳工部同时提醒,使用外国劳工的企业应完成劳动领域综合数据管理系统(LACMS)与外国劳工集中管理系统的连接,以便外国员工名单能够自动录入外国劳工集中管理系统。
通知还明确,进入柬埔寨居住并从事职业或工作的外国人,须通过外国劳工集中管理系统申请外国人工作证和外国人工作手册,最迟应在首次入境柬埔寨之日起90天内完成相关申请。
柬埔寨劳工部表示,如企业、公司或工厂未按规定申请2027年外国劳工使用许可,或外国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作证及工作手册,将面临罚款及劳动监察部门依法采取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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