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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特区与老挝签订税务协定 全面避免双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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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头条10月30日电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局消息,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10月29日在香港与老挝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山迪帕进行双边会议,并共同见证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局长陈浩濂与老挝财政部副部长苏立瓦(Soulivath Souvannachoumkham)分别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和老挝政府签署协定。

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

陈茂波说,老挝是东盟成员国,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与香港在经贸和投资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庞大。协定有助促进两地经贸联系,进一步发挥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市场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独特角色,并为推进区域经济融合创造有利条件。  

陈茂波在双边会议上向山迪帕介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最新发展,包括在资本市场、绿色及可持续金融、财富管理、国际竞争力及税务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以及特区政府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全球黄金交易、清算及储备枢纽的举措。双方亦探讨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

香港特区财库局局长许正宇今年3月和7月分别在香港和老挝与山迪帕会面,商讨两地尽早签订协定。这份协定是香港第61份协定,今年的第六份,亦是香港特区本届政府签订的第16份,标志着政府积极拓展协定网络持续取得成果。香港已与七个东盟成员国签订协定,以东盟总人口和总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占比均超过七成。协定阐明两地的征税权,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及避免双重课税,有助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

根据这份协定,香港居民在老挝缴付的税项均可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此外,老挝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将由现时的10%降至最低5%,利息的预扣税税率亦由现时的10%降至5%。

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该命令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 

编辑:金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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