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10月31日电 老挝公安部要求,所有非法持有枪支及爆炸物的个人和机构,必须于10月31日前主动向当地公安部门上缴。自11月1日起,执法部门将对仍然非法持有枪支的人员依法采取措施,违者可能面临立即逮捕。

据老挝媒体报道,老挝公安部于2026年7月16日发布第311号通知,要求加强对枪支及爆炸物的管理,减少暴力事件和意外伤害,维护全国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根据通知,禁令适用于在老挝境内的个人和法人实体,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企业经营者、老挝公民以及居住在老挝的外国人。任何人不得非法持有枪支及爆炸物。
目前持有非法枪支或爆炸物的人员,须将相关物品主动交至其居住地所在县级或市级公安指挥部门,由当地警务人员接收。
老挝公安部指出,非法持有和不当管理枪支可能引发暴力事件、意外走火以及武器被盗后用于犯罪等问题,对家庭和社区安全构成威胁。
中国驻琅勃拉邦总领事馆10月20日发布的领事提醒也指出,根据老挝相关法律,非法生产、持有、保管或使用武器及爆炸物,可能被判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至5000万基普。领馆提醒在老挝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涉及非法持有枪支或爆炸物的,应在10月31日前主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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