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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首都金边市政府提出8项建议 呼吁各机构和民众采取行动 预防和减少公共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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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头条电 柬埔寨首都金边市政府提出8项建议,呼吁各机构和民众采取行动,预防和减少金边地区公共空气污染。

据柬埔寨新闻部消息,为落实柬埔寨王国政府2020年1月2日第01SR号关于预防和减少空气污染措施的通告,旨在更好地管理金边地区的污染源,确保民众安全和福祉,提升金边市的美丽,金边市政府谨此向金边所有公立和私立机构以及民众建议参与并实施以下措施:

  1. 采取措施预防森林和草原火灾,重点关注墙桩焚烧、垃圾焚烧以及在垃圾填埋场或建筑工地焚烧固体废物的行为。
  2. 配合金边市各级部门,针对建筑业主、建筑承包商、预拌混凝土业主、石材、砂石、砾石及建筑设备业主,开展宣传教育,防止粉尘或惰性颗粒进入空气,以及防止自污染源的废物排放,包括建筑工地、水泥厂、砂石场、土壤运输点、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道路扬尘等。
  3. 建议运输泥土、砂石、碎石和建筑石材的卡车经营者妥善遮盖货物,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或散落在道路上。对于堆放建筑材料或其他建筑设备(如砂石、碎石、建筑废料等)并构成空气污染源、占用公共道路、造成通行危险,或在道路和公共场所造成扬尘的企业主、施工业主和建筑承包商,将依法采取法律措施。
  4. 配合金边市各级部门,若运输泥土、砂石、碎石、建筑材料、水泥或其他建筑设备的经营者在道路上洒落或散落杂物,需自行清洁公共道路。
  5. 继续开展宣传教育,特别针对民众和学生,教导如何防止草原火灾,重点关注墙桩焚烧、垃圾焚烧以及在垃圾填埋场或建筑工地焚烧固体废物的行为,并定期清理房屋、学校和公共道路等周边地区。
  6. 公共工程和运输部交通局应根据柬埔寨王国政府2020年1月2日第01SR号的指示,以及车辆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车辆的规格检查。
  7. 金边市各级部门应在金边各加油站检查交通部规定的燃油含硫量标准。
  8. 金边市环境厅局作为金边市政府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和控制可能对公众健康及环境质量构成风险的空气质量和空气颗粒物浓度,并定期向金边市政府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干预和采取措施。

接到此指示后,金边市警察总局、金边宪兵指挥部、特种部队指挥部、金边市各级部门及各级机关务必广泛宣传并严格有效地配合执行。

图片来源:柬埔寨新闻部

编辑:文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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