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电 由泰国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组成的泰国劳工部工资委员会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第14号公告》,根据2025年6月17日会议决议,为所有雇主和雇员设定了每日最低工资标准。

据泰国国家新闻局7月3日报道,泰国首都曼谷、北柳府、春武里府、普吉岛、罗勇府,以及素叻他尼府苏梅岛地区的所有商业类型,适用每日400泰铢(约12.37美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泰国法律规定的第2类、第3类和第4类酒店及娱乐场所等特定行业也适用每日400泰铢的最低工资标准。
除上述地区和行业外,泰国其余各府的最低工资标准则根据不同地区,划定为每日337泰铢至380泰铢(约10.42美元至11.75美元)不等。
公告还特别说明,“一日”工作时间是指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长。对于可能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工作,每日工作时长不超过7小时,其他工作则不超过8小时。
图片来源:泰国国家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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