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电 7月7日上午,柬埔寨国会常务委员会一致通过了125名国会议员联名提出的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旨在修订宪法第33条,为制定撤销叛国公民柬埔寨国籍的法律框架提供依据。125名议员来自国会所有政党,占全体议员100%。

柬埔寨国会常务委员会已将该提案移交法国会立法与司法委员会(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研究,并要求其提交研究报告。根据议程,国会常务委员会将于7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专业委员会的研究结果,并计划在7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国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该宪法修正案。
此次宪法第33条修订旨在保障国家与人民利益,惩治任何勾结外国实施叛国行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公民。该立法动议与宪法第49条形成配套体系。根据柬埔寨宪法新第49条规定,每位柬埔寨公民都必须将国家利益置于首位,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国家及其人民的利益。同时,公民有义务参与国家建设和保卫祖国。任何叛国行为或危害国家最高利益的行为,特别是勾结外国实施此类行为,都违反宪法和刑法,背离柬埔寨公民的道德准则。
撤销柬埔寨国籍并非新事。柬埔寨早在1920年颁布的首部民法典(Civil Code of Cambodia)中就有相关规定,后经多次修订。1968年10月16日第377/68号皇家法令颁布的柬埔寨《国籍丧失法》(Law on Cambodian Nationality Deprivation)也有明确规定。全球约150个国家,包括亚洲和欧洲国家(其中28个民主国家中有18个有撤销国籍法律),如法国、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比利时、印度、韩国和新加坡等,都制定了撤销国籍的法律,特别是在危害国家重大利益或国家安全的情况下。
2025年7月2日,柬埔寨宪法委员会(Constitutional Council of Cambodia)向国王呈文表示,此次宪法第33条修订不会影响民主多党制和君主立宪制。该宪法修正提案具有可行性。



图片来源:柬埔寨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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