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收藏
分享

柬埔寨国会通过《国籍法》修正案 允许剥夺叛国者国籍

浏览量:8963
字号:
-
18
+

东盟头条电2025年8月25日,柬埔寨国会通过《国籍法》修正案 ,允许剥夺叛国者国籍。

本次会议应到议员125人,实到120人。

在审议《国籍法》修正案草案过程中,柬埔寨政府指出,当前国家面临外部紧张局势和外国入侵威胁,部分旅外柬埔寨公民参与勾结外部势力从事叛国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人民安宁,损害国家利益。为此,根据柬埔寨《宪法》第153条,应125名议员联名提议,柬埔寨首相与国会主席共同发起对柬埔寨《宪法》第33条的修正,明确公民国籍的取得、丧失及剥夺须由法律规定。

修正案草案共包含两项条款,新增第33条第3款规定“获得柬埔寨公民身份和丧失柬埔寨公民身份,包括撤销高棉公民身份,均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新增第49条第2款规定“所有柬埔寨公民必须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不得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国王、国家和柬埔寨人民利益的行为”。

柬埔寨政府强调,撤销国籍在柬埔寨并非新设制度,既往法律已有相关规定。全球约150个国家,包括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比利时、印度、韩国和新加坡等,均立法规定可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行为取消国籍。

该修正案旨在实现《国籍法》与宪法新增条款的一致性,成为维护国家和平、国防、统一、主权、领土完整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工具。它将有效防止和打击外部势力干涉内政及叛国行为,强化公民义务履行和国家认同。取消国籍仅适用于背叛国家者,以切断其与国家的道德和政治联系。

经讨论,国会以120票赞成、一致通过该修正案。柬埔寨副首相兼司法部大臣高乐表示:“如果你背叛国家,国家不会留你。”

另据《联合早报》报道,一个由50个人权组织组成的联盟8月24日发表联合声明,担忧该法律“将对所有柬埔寨公民的言论自由产生灾难性的寒蝉效应”,并指出“政府拥有很多权力,但不应该拥有任意决定谁是或不是柬埔寨人的权力”。柬埔寨参议院主席洪森曾在6月底表示,柬埔寨必须对那些“与外国势力勾结”的公民采取行动。


图片来源:柬埔寨新闻部

编辑鱼灯苏

评论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avatar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