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盟头条电 柬埔寨Fresh News10月16日消息,柬埔寨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不动产租赁税务政策,明确该项税收的征收范围、纳税主体、申报时限及豁免条款。
据报道,对于在柬埔寨没有正式注册公司的个人房东,如有出租房子或土地,需上交租赁总租金10%的税款,税款须在收到租金后,于次月20日之前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提交申报表并同时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为减轻特定群体负担,新规也设定了多种免税情况:
- 小额租金免税:月租金总收入低于50万柬埔寨瑞尔(约合125美元)的租赁行为可完全免税。
- 政府资产:政府及其部门出租房产的收入。
- 外交与国际组织:租给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等的房产。
- 纯公益目的:纯粹为宗教、慈善、教育等目的运营的非营利组织的租金收入。
- 租户押金:租客支付的、合同结束时应退还的保证金无需纳税。
- 公司已代缴:如果承租方是正规注册公司,并且已为该笔租金代扣代缴了税款,房东则无需重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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