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电 马来西亚一名男学生10月27日在推事庭上,对两周前在马来西亚雪兰莪州沙白安南一所中学对一名同龄女同学实施身体性侵犯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据马新社报道,这名15岁的男学生在闭门审理中向推事提出抗辩。
本案指控依据2017年《性侵犯儿童法》第14(a)条提出,若罪名成立,可判处罚款、赔偿或相关费用,接受社区服务令,或被送往亨利·格尼学校等核准学校。此外,法院亦可依据《儿童法》第96(2)条判处监禁,该法规定监禁期限为一定年限。
鉴于近期涉及学生案件的严重性,副检察官阿扎穆丁建议将保释金定为6000林吉特。被告辩护律师则申请降低保释金额,并指出其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需继续接受医院治疗。
法院最终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获释,并择定于12月1日再次开庭。
据沙白安南县警察局局长尤索夫·阿末于10月16日披露,一名未成年男学生因涉嫌于10月13日在该县一所学校性骚扰一名女学生而被捕。他进一步说明,案件发生于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嫌疑人在课间休息期间对受害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并于同日被逮捕以接受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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