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电 根据柬埔寨政府此前决议,针对租赁权、投资性房地产、商业信誉、知识产权、外币以及不动产共六类资产征收的20%资本利得税,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柬埔寨税务总局于10月30日公布了这一安排。
据柬埔寨税务总局发布的消息,柬政府原计划自2021年起开征该税项,但因新冠疫情及国内外多重经济因素影响,决定将实施时间推迟至2025年底。如无进一步变化,新税制将于2026年1月1日如期推行。
柬埔寨税务总局局长孔维博(Kong Vibol)说明,在上述六类资产交易中,纳税人可在总利润中扣除80%,再就剩余部分缴纳20%的资本利得税。他举例解释道:“假设出售一处房产,售价为100万美元。依法可扣除80万美元,剩余20万美元按20%税率计算,即应纳税4万美元。因此,业主在100万美元售房款中,实际需缴纳4万美元税款。”

图片来源:柬埔寨税务总局
孔维博同时指出,如公民出售上述资产出现亏损或利润微薄,则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他强调,此项税收将用于惠及贫困群体,包括支持农村发展,以及建设医院、学校、道路、水井和池塘等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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