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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签署50周年 东盟秘书处重申地区和平与合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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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头条雅加达2月25日电 2月24日东盟秘书处发表声明,纪念《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签署50周年。该条约于1976年2月24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第一届东盟峰会上签署,被视为地区国家间关系的基础性行为准则。

声明指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宗旨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促进东南亚各国人民之间的永久和平、永恒友谊与合作。作为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基石,其意义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依然突出。声明重申,将继续以条约精神为指引,推动东南亚实现持久和平、长久友谊与全面合作,并强调这一目标与联合国宪章原则保持一致。

声明重申将进一步加强互信与信心,深化国家间对话与合作,并遵循《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基本原则:相互尊重各国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与民族特性;维护国家在不受外部干涉、颠覆或胁迫下自主发展的权利;坚持互不干涉内政;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放弃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以及推进务实有效的区域合作。

编辑: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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