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电 马来西亚国民登记局(NRD)表示,禁止使用他人的大马卡(Mykad),包括家庭成员的大马卡,来购买补贴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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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海峡时报4月6日消息,马来西亚国民登记局总监巴德鲁·希沙姆·阿里亚斯指出,Mykad是马来西亚官方身份证明文件,任何其他人都不得使用、持有或冒用。
他表示,这项禁令符合法律规定,该条明确指出,使用或持有他人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可导致法律诉讼。因此,所有柜台交易,包括购买燃油,都必须由身份证持有人本人亲自办理。
他还补充说,必须避免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或交给他人,以确保身份证持有人不会面临法律后果。
此前,有媒体援引马来西亚吉兰丹州警察总长莫哈末·尤索夫·马末的话称,一名男子因涉嫌使用四张身份证购买超过100升RON95汽油而被捕。该嫌疑人在吉兰丹州敦帕特的一家加油站加油时被拘留。随后,马来西亚国民登记局正在调查全国各地加油站有人使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补贴燃油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