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金边4月6日电 柬埔寨经济与财政部4月3日发布通告,宣布政府将承担柴油及液化石油气(LPG)供应环节的增值税(VAT),以应对国际能源价格上涨趋势,减轻民众生活负担。

通告指出,受国际市场柴油及液化气价格持续上涨影响,柬埔寨政府决定继续推出干预措施,由国家财政全额承担相关产品在国内供应环节的增值税,从而稳定市场价格、缓解民生压力。
根据该指导文件,相关企业须按规定执行:第一项从事柴油及LPG进口和分销的企业,在向采用“自我申报纳税制度”的客户销售时,仍需开具税务发票,但不得计入增值税金额,并须在发票中注明“增值税由国家承担(10%)”。第二项是向最终消费者(不属于自我申报纳税体系)销售时,应开具普通发票,销售价格中不得包含增值税。第三项是在企业月度电子报税系统(e-Filing)中,需在“购销日志”栏目选择“由国家承担增值税”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第四项是企业在进口或国内采购柴油及LPG时已缴纳的4%或10%增值税,可依法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须提供合法完备的报关单、完税凭证或税务发票及支付凭证等文件。其他商品或服务的进项税抵扣,仍按现行增值税法规执行。
通告明确,上述措施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直至政府另行发布新决定为止。
此外,普通汽油产品的相关税收执行,仍按经济与财政部于2026年3月20日发布的第003号指导文件执行。此举是柬埔寨政府在能源价格波动背景下推出的又一项稳价保供政策,有助于缓解运输、生产及居民用能成本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