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5月13日电 据泰国媒体报道, 泰国政府5月12日发布8项酒精饮料管制公告,对禁止销售和饮用酒类的场所范围作出最新规定,并于当天起正式生效。新规旨在更新2008年实施的相关法规,以适应当前社会管理需求。
根据公告内容,泰国政府此次明确划定8类禁酒区域,包括道路、公共交通设施、政府机构及部分公共场所等。其中规定,禁止在道路、车辆以及停靠在道路上的车辆内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在火车站及列车内销售酒精饮料,但特别允许在曼谷站候车大厅空调区域举办特定活动。
此外,公共客运码头、定期客运船只区域以及全国所有客运站,也被列为禁止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的区域。公告同时规定,禁止在工厂经营区域内销售或饮用酒类,但酒类生产工厂可因生产需要进行销售或品尝。
在政府机构管理范围方面,新规明确禁止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及其他国家机构监管和使用的区域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但用于个人居住、俱乐部活动或传统宴会的区域除外。同时,国有企业及国家机构所属公园,以及相关机构内部区域,也被纳入禁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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