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7月日电 越南出台对外国媒体在越南的新闻活动新规,要求外国通讯社、代表机构及组织须获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越南法律,自7月1日起施行。在线发布内容须符合新闻、网络安全等相关法规及国际条约。违规者将依法处理,未规定事项适用《新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图片来源:越南新闻网
据越南新闻网消息,外国记者须至少在入境前10天向越南外交部或驻外机构提交申请,外交部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电子许可证。记者须按批准的目的和计划开展工作,结束3天内提交报告,须随身携带许可证和护照。调整计划或扩大报道范围须获省级人民委员会批准并通报外交部。
违规行为包括超出批准范围、违反法律或影响秩序等,主管部门可暂停报道活动并通报外交部,外交部在24小时内决定警告、暂停或撤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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