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头条11月2日电 为稳定国内能源市场与生产生活成本,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代表政府签署第45/2026/NQ-CP号决议,宣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将各类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统一下调至0%。该政策将持续施行至2027年3月31日。

据越南政府新闻网11月1日消息,根据此前第66/2025/QH15号《特别消费税法》规定,普通汽油、E5乙醇汽油及E10乙醇汽油的特别消费税税率分别为10%、8%和7%。
本次决议签署前,越南曾两次临时将汽油特别消费税下调至0%,分别在202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以及4月中旬至6月底期间实施。
除特别消费税外,越南政府目前对汽油和柴油免征环境保护税(税率为0越南盾/升),且在现行政策下汽柴油均属于免申报免缴纳增值税范围。
同时,越南部分汽柴油产品的优惠进口税0%税率政策也将继续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多种税费减免政策的叠加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成品油终端价格,有力支撑国内经济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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