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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引发公众担忧 越南撤回允许未成年人逝世后捐献器官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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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头条11月4日电 越南政府最近撤回了一项允许15至17岁未成年人逝世后捐献器官的法律草案。

此前,该提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批评与伦理担忧,公众主要质疑父母签署知情同意书是否足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压力或剥削。

据法新社及越南当地媒体11月3日消息,东南亚国家越南虽然早在1992年就开展了首例肾移植手术,且目前年移植手术量居该地区前列,但其绝大多数器官来源仍依赖活体捐献,逝世后器官捐献率普遍偏低。

为了扩大器官来源并规范捐献行为,越南官方近期正着手修订2006年颁布的器官与组织捐献法。

在今年10月提交给越南国会的法案初稿中,政府曾建议在取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15至17岁的未成年人死后捐献遗体、器官或组织。

然而,该条文随即在网络和公共层面引发了巨大争议。争议焦点不仅集中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还涉及官方10月份针对低至7岁的小学生开展的相关民意调查,舆论质疑未成年人根本无法理解如此复杂的法律与伦理问题。

越南国会代表范庆风兰公开表示反对,称“不能牺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孩子”。

鉴于舆论的强烈反响,越南政府采纳了国会代表和公众的意见,在11月1日更新的草案中正式删除了涉及未成年人逝世后捐献器官的条款,重新明确仅限18岁以上的法定成年人方可登记成为器官捐献者。

不过,修改后的草案仍保留了特殊情况下的活体捐献规定,即在没有合适成年捐献者时,允许活体未成年人在经过健康评估、心理辅导并取得双重同意后,向亲属捐献骨髓或干细胞等可再生组织。据悉,越南国会预计将于本月正式表决通过这份修订后的法律草案。

编辑:钟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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